2024年2月19日,清溪场街道旺明村村民吴红光在家中突发精神疾病,有打砸东西行为,家属劝阻不住。随即,家属上报村委并报警,街道在接到旺明村委上报情况后,立即组织平安建设办工作人员和卫生院精神卫生医生、派出所民警上门处置。
病人发病表现主要为情绪躁动与暴力行为,在家中大吼大叫,并打砸家中物品,有伤人倾向。为保障病人家属与周围邻居的安全,处置人员安抚好病人情绪后,与病人家属一起将病人送往秀山县精神卫生中心进行医疗救助。
经过医院医生诊断,病人顺利入院治疗。
(工作人员送吴红光到秀山县精神卫生中心诊断病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