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“地毯式”排查明底数。由镇应急办、河长办、综合执法大队组成的工作专班对辖区大小河道进行逐段排查,重点查看有无乱堆乱放现象、阻水障碍物、乱采乱挖、乱到垃圾、有无排污口等突出问题,将排查情况建立台账、制定措施,做到情况清、底数明。
二是“零放过”整治保安全。对排查出的河道安全隐患问题实行“闭环”管理。按照安全生产“一岗双责”制度落实专人负责,限期整改到位。
三是“制度化”机制抓落实。镇河长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,及时总结河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教训,建立健全“制度化”管理机制,形成“周周查、月月检、季季研”模式,不断固化排查整治成效,时刻绷紧“安全”之弦,从制度上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,真正做到河道安全常管、常严、长安。